血玲珑读后感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夏早早。他们将此一*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拓展阅读
1、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1000字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偶然一次回村里看望爷爷和四叔,了解到:村子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在这个地方,“卖血”是衡量一个男人身子骨是否结实的重要指标。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十九岁的根龙、三十多岁的阿方去卖了人生第一次血。透过阿方与根龙,他知道卖血赚钱很快,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相当于在地里干半年的活;每次卖血前,都要喝大量的水来稀释血液,喝到牙根发酸;还要和医院里的李血头处理好关系;卖血后要到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来**,这是犒劳自己最体面的方式。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花掉其中的八角三分钱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小吃,两人很快结婚,五年内育有三子,分别取名为一乐、二乐、三乐,此时的许三观过着平静而安稳的生活,“卖血”让他生活美满,家庭幸福。
然而,生活不会时时风平浪静,在人生下半场的一次次磨难中,为了保全亲人、守护家庭,他卖掉了身上的力气,卖掉了身上的热气,甚至丢掉了半条命。许三观的一生,可能是特定年代、特定地域的所有卖血者的一生,他们以卖血的方式来渡过生命中遭遇的一个个难关。
一、对家庭的守护
一乐长到九岁时,城里人的议论声传到了许三观耳朵里,当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乐的亲生父亲时,开始有意疏远这个自己最喜欢的孩子,并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了妻子。不久,一乐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没有主动承担,而是推给了亲生父亲何小勇,未果。最后,方铁匠带人抄家时,许三观为了守护这个小家,放下心中的郁闷,用第二次卖血换来一个家的完整。
遇上饥荒年月,一家人连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许三观去卖了第四次血,卖血换来的钱也没有用来吃炒猪肝,喝黄酒。因为他的心里装着家人,便不再关注自己的身体了,为了顺利度过接下来的苦日子,他也做好了常去卖血的准备。
二、对妻子的陪伴
文化大**时,妻子许玉兰因为当年和何小勇的事情,成了被批斗的对象,被称为“破鞋”,剃了“阴阳头”,还要经常拉出去陪斗,低着头在街上最热闹的地方站着。许三观不敢包庇妻子,但还是在给她送的米饭下面,放了红烧肉,在开家庭批斗会时,他也教育孩子们不要记恨妈妈,做人要有良心。这是许三观对妻子尊严的维护,他以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陪伴着妻子。
三、对儿子的疼护
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个事实曾一度影响了许三观对大
儿子的态度,当一乐打伤方铁匠儿子需要付医药费时,他置之不理;当用第四次卖血的钱带孩子们去胜利饭店吃面时,他无情地拒绝了一乐,我们姑且把这当作是许三观做为一个普通人的正常心理吧。
然而,当得知在农村插队落户的一乐患了严重的肝炎,需要送到上海的大医院紧急*时,许三观放下了一切顾忌,表现出了一位底层父亲的责任与担当,为了挽救儿子的生命,筹集*费,他抛弃了尊严,向所有人地下了头,妻子许玉兰带着借来的六十三元先带一乐到上海治病。为了继续筹钱,这位苦难中的父亲一路卖血去上海,他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的河水,十天里卖了四次血,他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甚至卖血后直接倒在了地上。这是多么朴素的爱子之情啊,每每读到这里,便会潸然泪下,幸好,血没有白流,一乐活了下来。
许三观一生卖过很多次血,为妻子、为儿子、为家庭温饱、为初恋情人······透过这部小说,我们看到了一个小人物为了活下去、为了守护家庭而做出的最原始、最朴素、最没有办法却在那个年代最有效的举动——卖血。和《活着》中的福贵一样,面对生活出的难题,他们都没有退缩,没有认输,而是以肉体相搏,最终赢得了精神。
2、血字研究读后感
如果说,孩子是灿烂的花朵,那么母亲就是辛勤的园丁;如果说,孩子是娇嫩的灵魂, 那么 母亲是美丽的天使。可以这样说,孩子离不开母亲。 那是一篇让我触电的故事,母亲为了保护孩子,将双肘擦烂,伤口处依稀露出了骨头。可是当母亲看到孩子安然无恙时,自己却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像是柔柔的春雨拂过的灿烂花朵。
这件事让我彻底的感受到了母爱。我们应该去感恩母亲,回报母亲,可我却…… 有一次,我在作文班的课间活动中,擦破了腿。妈妈给我擦好药,严厉地说:“你看你不利不落,怎么就那么不小心呢?你擦破了腿,万一*了怎么办?你万一……”我已经烦透了,别人的妈妈在孩子受到伤害时,是不会抱怨孩子的,我妈妈却为什么总是在抱怨我,更何况我擦破了腿,疼痛难忍。妈妈数落完,我不想再理她,自己一瘸一拐地走进书房,“砰”地一下关上了门,我瘫坐在地上,心里有一种东西想发泄,可是我听见外边有响声,我趴在门上,侧耳倾听。“怎么了,我刚才听到有巨大的关门声。”“哎,我心疼她,就叫她小心点,可是她听不进忠告,如果她的痛苦交给我就好了,至少她可以不痛苦……”听到这里,有一种晶莹剔透的东西在我的眼眶里打转转,没过一会儿,它就像珍珠断了线,簌簌下落,流到了我的心窝里。
母爱的伟大和无私将我牵挂,我真想大声呼喊:“妈妈,我爱你!” 母爱像春风拂过大地,母爱像夏天微风中送来的凉意,母爱像秋天滋润大地的细雨,母爱像冬天带给孩子们快乐的温暖。正是因为这份血源,使我懂得了母爱的永恒和高尚。
3、血字研究读后感
逻辑与批判性思维
一.作品概述。
《血字的研究》原名是“A Tangled Skein,是花了柯南·道尔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写成的,并且他是先设计了破案过程后才写案情的。在当时,柯南道尔很难找到愿意出版《血字的研究》的出版商,不过最终《血字的研究》还是出版了,但柯南道尔只得到了25英镑的稿酬,而这25英镑也是柯南道尔从《血字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另外,第一个为福尔摩斯和华生画像的画家是D.F.Friston,不过当《血字的研究》再版时则是由柯南道尔的父亲亲自画的插图。
虽然说我们习惯于将《血字的研究》称为“第一个案件”--因为它第一次将福尔摩斯、华生以及贝克街的一切介绍给了我们,但是在以后的故事中我们也能看到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之前承办的案件。
二.作者介绍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给该类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文,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大师,他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金时代”的不朽经典,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
三.内容简介
华生医生因为在战场上受伤而回到英国,并且认识了和他一起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了格雷格森上校委托的案件,于是他们便去了案发现场。在一间无人居住的空房子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发现了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以及墙上用鲜血写着的“RACHE”,并且还发现了一枚掉落在地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和墙上的几处抓痕。在经过福尔摩斯精妙的演绎推理之后,终于找到了真凶。
四.写作特点
1).文中有很多地方都有演绎推理的内容,特别有一章的名字就叫演绎推理,这里进行详细说明。
“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一起之间就要辨识出这人的来历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血字研究·演绎法》
1.询问两个警察是不是坐马车过来的,停车的位置马留下的脚步很凌乱,判断没人看着车。马蹄印有一个相对清晰,另外两个车轮的距离比一般的私人马车大,得到马车是租来的,以及马的前脚马蹄鞍是新换的。
2.在花园,从四个脚印的横纵距离,还有每个脚印的大小,深浅形状,判断出有两个人进了案发现场,即被害人和凶手,还判断出两个人的身高,体重等。
3.从警察那里确定尸体没有任何外伤,死者表情狰狞,恐惧,又有一丝清楚自己*的绝望,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推断出死者死于**药,可能是被相识的人所害。
4.在房间里仔细测量了嫌疑人的脚步距离,步数,有血迹的地方,推断出嫌疑人情绪非常激动,以至于他站着的地方留下鼻血,推断出是个脸红的人;*后不急于离开,排除了*仇杀。
5.由墙上的复仇字母,是模仿德文的,而且写字的地方有墙上的粉末,推断印证了身高,还有发现的戒指,判断是情感问题引发的复仇。
6.从另一个死者斯坦节逊那里发现了**药,还有目击小孩的话,证实了嫌疑人的确是一位脸红高大穿着棕色外衣的中年男子。
7.发了一封电报,从美国那边确定死者有一个情敌杰弗逊·侯波,根据之前嫌疑人是租车跟踪还有缺钱出逃的情况,让6个到处散播有人租车,即福尔摩斯要租车,最后在家中将犯人抓获。
2).对人物形象的刻画。
读完后,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刻的印在脑海里了:他有高超的推理能力,但并不是十全十美,有优点,也有缺点他有精通的方面,也有一无所知的方面。他会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在实验室钻研几天,他也会拉拉小提琴来打发无聊的时光。在遇到案子时,他会很亢奋;在无所事事时,他又会很沉默。他似乎是一个很理想化的人,从来不计较金钱,名利。他活得自由,活得精彩,他就是为了自己而生活。
五.阅读感想
1.在网上查阅了演绎推理的资料
演绎推理是严格的逻辑推理,一般表现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模式:即从两个反映客观世界对象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得出新的判断的推理形式。如:“自然界一切物质都是可分的,基本粒子是自然界的物质,因此,基本粒子是可分的。”演绎推理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大、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规则。演绎推理的正确与否首先取决于大前提的正确与否,如果大前提错了,结论自然不会正确。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关系推理等形式。 2.对部分推理过程的看法
文章中将人的表情、神色作为判断依据,并不太合逻辑。对于推动剧情发展还是可以的,但作为最后的评判标准是不合适的。比如:“我看他神色慌张,他必然是凶手”,人在某些情况写会产生相应的心理活动,但并不能就认为产生了相应的心理活动就恰好对应了某件事。在电视剧《白夜追凶》中,一名嫌疑人出现在案发现场,看到警察后没命的逃跑,可能都会认为他是凶手,但是在警察抓到他后,才知道:他只是住在附近,同时他是有一个盗窃团伙,他跟命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关键是要弄清楚产生心理活动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这也是美剧《lie to me》中强调的。
4、血字研究读后感
Reading Report
A study in scarlet
SUMMARY
Main Characters
1 Sherlock Holmes: He acts as a detective in the book.He is very smart.He knows everything about the crimes.He also has some bad habits such as abusing drugs to keep his brain exciting.
2 John Watson: He acts as a reporter and an aistant in the book.He is a doctor who comes back form the Afghan War.
Main Event:
PART 1
Watson was badly hurt in the Afghan War.He came back to London and had no money to afford the house rent, and he wanted to find a man who could share the house rent.Then his friend told him about the Sherlock Holmes also wanted a man to share the house rent.They agreed on at once.After they lived together, Watson knows that S.H.was a detective.
When the S.H.was complaining that there was nothing exciting happened, a man sent a mail to Baker S.T.221B which said there was a murder happened in the Lauriston Garden.The mystery was that there was a scarlet on the wall written RACHE.S.H.found some proofs and evidences to find the murder, which was quick and efficient, although he made a mistake when he was chasing the aistant of the murder.
PART 2
In part 2, it mainly talked about the background of the murder.Themes
1 Detective2 solve the problems
Like&Dislike
Interesting storyProfeional words
Conclusion:
Suggestion to the future readers: It is a very interesting book.Everyone may know about the S.H.(I think), if you have read the Chinese type, you should read the Origin type.
Reading skill:
1 Skimming such as Part 2
2 Contextsuch as cadaver which means dead body
Personal Conclusion:
1 Carefulne: We should be careful about the things around us, which may affect you in the future.
2 Relation:Many things have relationship, how to deal with them is the key in your future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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